因民事糾紛向法院起訴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就目前全國各大法院的通行做法而言,對方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詳細住址才能算得上是明確的被告。
如果沒有,那么很遺憾,不予立案。
這種情況下,別說打官司了,連打官司的機會都沒有。
那么如果實在不知被告身份信息應如何起訴呢?以下幾種方法可供大家參考:
(注:實踐中,每個法院的規定及做法不一樣,具體操作方法以當地法院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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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知道被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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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知道被告的姓名、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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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只知道被告的姓名、銀行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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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知道被告的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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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道被告的支付寶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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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知道被告的姓名、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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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知道被告的姓名、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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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列舉了一些可供查詢的途徑,但每個單位要求不一樣,實踐中不一定就能夠查詢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