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見不著人,不接電話,債務人可以在其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債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訴提交證據,請求他支付你欠款違約金、利息、律師費等等。由于對方下落不明,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后采取公告的形式來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一般30天。假如他不應訴不來這里怎么辦,可以做缺席審判。
Part.1
欠債不還,見不著人,不接電話,怎么辦?
1、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債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訴提交證據,請求他支付你欠款違約金、利息、律師費等等。由于對方下落不明,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后采取公告的形式來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一般30天。假如他不應訴不來這里怎么辦,可以做缺席審判。缺席審判之后,你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你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債務人的財產由保管人代替保管的。那么就由保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里面支付欠款給你;
3、假如欠債人下落不明滿四年,記住滿四年, 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他的遺產可以用來清償債務,你可以找欠債人的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還有其他財產獲得的主體變更,追加他們為被執行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
Part.2
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是什么?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以及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